关于2014年清明放假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-04-01 作者: 来 源:

关于2014年清明放假的通知

各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规定,现将我院2014年清明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
1.学院清明放假时间为:4月5日(第七周星期六)、6日(第七周星期日)和4月7日(第八周星期一),共三天。

2.各单位应根据放假时间,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。需要在假期工作的单位,提前向人事处申报。

3.放假期间,请保卫处及值班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。如遇到重大突发事件,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安定、和谐的节日假期。

4.学院的值班安排根据原值班安排表执行。需要调整值班时间的人员,请自行协调后报院办备案。

学院办公室

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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